校内文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加大对高校学风建设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弘扬优良学风,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下发《关于征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97号),向全国高校征集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征集条件
征集对象限在高等学校工作10年以上、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在学术研究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推进理论创新或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2、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严谨治学、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志存高远、淡泊名利,讲求诚信、忠于真理,严守职业道德,加强学术自律,自觉抵制浮躁、虚假行为;积极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发扬学术民主。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引领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人才培养中发挥了优良学风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二、优秀事迹稿件要求
1、突出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科学研究方面的典型事迹。
2、突出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具有重要价值的创造性成果方面的典型事迹;
3、突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发挥优良学风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方面的典型事迹;
4、立意新颖、重点突出,文风朴实、文笔生动,善于从宣传报道角度提炼。
5、每篇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申报要求
1、按照教育部社科司文件规定,集团向教育部推荐人选限额只有2名。各单位教师可自愿向本单位申报,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后,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并报送社科处。学校将通过严格遴选后确定最终上报人选。
2、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到社科处。报送的材料包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推荐表”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稿”,用A4纸打印,一式10份。
3、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85167056
联系人:孟祥臣
电子信箱:mengxiang@jlu.edu.cn
附件: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典型人物优秀事迹推荐表
社会科学处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