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课程负责人: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检查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201号),从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14日委托省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家精品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工作。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推进优质资源的应用与共享,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精品课程全面的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国家精品课程开通网络连接、课程录像上网、网上资源更新和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相关要求
1.国家精品课程必须建立独立的课程网站,并保证网络畅通;
2.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在精品课程建设期间必须完成课堂录像全程上网。学校要求2003、2004年度10门国家精品课程的全程教学录像上网工作应在2007年末完成,其余国家精品课程应陆续完成此项工作。需录像的课程要及时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文杰,联系电话:5619145,13944861353
3.精品课程网站要进行动态管理与维护,及时更新网上资源;
4.认真总结该门课程被确立国家精品课程以来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形成总结报告,于2007年12月28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5.课程负责人要将国家划拨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见附件)上报教务处。
三、各相关学院和课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国家精品课程的自检自查工作,根据国家精品课程检查内容于2007年12月30日前完成自检自查工作,以确保课程支撑网站正常运行并做好上网教学资源的更新工作。
附件: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
教 务 处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